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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
2019-05-31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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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1

  







   

    5月30日,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主题为“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民政、妇联及机关工委等部门代表及师生、家长代表共20余人走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感受和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共商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活动中,代表和孩子们随着讲解员的步伐一次次驻足、观察、聆听,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基本职能和办案流程。设备完善的12309检察服务大厅、便捷高效的远程视频接访、细致贴心的情绪疏导室、运转规范的办案程序让每一位代表称赞。“设施越来越完善、工作越来越细致、服务越来越专业。”银川市第一中学教务处副主任韩玉红评价到。
随后,代表们收看了法治进校园、讲法治课活动节选视频及未成年人检察微电影,听取了全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并围绕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体系,形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机制、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等进行座谈,建言献策。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表示,保护未成年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区检察机关将从四个方面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官职业优势,深入社区、乡村、家庭、广场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与民政、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强大合力;开展好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对未成年人给与特殊、优先和全面保护。
    据了解,2018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成年人犯罪332人,起诉286人。对6起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被判无罪或量刑畸轻的案件向法院提出抗诉。对性侵害学生的3名教师,向法院提出禁止该3人从事与教育有关职业的“从业禁止”建议,法院判决该3人在一定时期内禁止从事与教育有关的职业。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234名、移送审查起诉的15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情节轻微不起诉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通过耐心细致的观护帮教工作,促使137名涉罪未成年人考上大学、复学和就业。对81名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对因犯罪行为的侵害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0余万元。自2017年2月底至今,共到1848所职校、初高中、小学开展巡讲,覆盖学校比例94%,受听师生85万余人、学生家长53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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